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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準固態電芯、經暴力測試/安全測試
- ■自帶線、折疊支架、磁吸、雙輸出
- ■無線充電、符合CCC/wh安全標準

◎產品品牌:MTOS
◎產品名稱:準固態磁吸無線充行動電源
◎型號:SSB-268
◎尺寸:約104 * 66 * 21.1 mm
◎重量:約260g
◎電芯容量:10,000 mAh/36Wh
◎額定容量:5V/6,000 mAh 9V/3,400 mAh 12V/2,500 mAh,15V/1,900mAh,20V/1,300mAh
◎Type-C輸入 5V-3A 9V-3A 12V-2.5A 15V-2A 20V-1.5A
◎Type-C輸出 5V-3A9V-3A12V-2.92A 15V-2.33A 20V=1.75A
◎耳機無線充輸出:5W
◎無線充輸出:5W/7.5W/10W/15W/25W
◎手錶無線充輸出:2.5W
◎總輸出:5V=3A(max)
◎全新BSMI及CCC認證真穿刺不爆炸不起火
◎非它牌用舊認證舊型號冒充造假上市質疑其安全性
◎符合CCC/WH安全规範 搭機及內地轉機沒問題
◎iPhone 15 16 17專屬、 符合QI2.2標準;可充Apple Watch
◎經過暴力測試 & 安全測試
◎4大安全測試:重撃/針刺/擠壓/高空低壓測試
◎三合一磁吸無線充行動電源
◎BSMI標準檢驗局認證字號:R56152
◎NCC認證字號:CCAR26LP0051T3
◎產地:中國
以上規格如有任何說明錯誤請依原廠公告為主
注意事項
★保固期:原廠或代理商保固(主體保固12個月)
★保固範圍:新品故障或瑕疵時可申請換貨處理
■退/換貨:退(換)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商品及相關配件、贈品不得缺件、刮傷或有智慧財產權之配件無使用,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退(換)貨時,請另外使用其他紙箱或袋子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無法辦理退貨事宜,敬請見諒;此外,收到商品時請先仔細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確定要購買,再開啟充電並使用,若對外觀有疑慮請不要先行使用,並立即反應,以免影響您的退/換貨權利!
註(1):退回商品時,請依本公司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原封包裝後交付給前來取件的宅配公司;如果本公司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已經遺失或破壞,則請您在商品原廠外盒之外,再以其他適當的包裝盒進行包裝,切勿任由宅配單直接粘貼在商品原廠外盒上或書寫文字。提醒您,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若有遺失、毀損或缺件,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
註(2):拆封前煩請先確認產品規格及商品狀況(如外包裝是否毀損等),並請於拆封時同步錄影(如外觀與包裝內容等)以確保您的消費權益,因此請您在拆封過程中務必全程錄影,以確保商品是否有遺漏、寄錯、缺件或瑕疵…等(影片須清楚拍下未拆封狀態→拆封過程→物件本體→其他商品明細..等);並請以完整錄影檔為依據;如對產品有疑慮請先來電確認;若您有退貨考量請勿開啟使用,為保障彼此權益購買前請謹慎思考!謝謝您。
請注意~~購買本產品請留意以下情況者恕不保固:
1.人為因素(如外力撞擊、受潮、液體滲入),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等所造成損害
2.因泡水、受潮、撞擊、刮傷、拉扯過度所造成之損壞者
3.錯用機型、拉拔方式錯誤等不當使用所造成之故障
重要提醒:商品到貨為七天猶豫期(鑑賞期),鑑賞期非適用期,商品一經開封使用及外觀包裝、配件損壞缺少等,恕不接受退、換貨!如經拆封後無法恢復原商品可銷售狀況而產生的包裝整新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
猶豫期(鑑賞期)說明
七日猶豫期(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本商品無提供試用服務,為維護您的退貨權益,退回之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包裝完整無汙漬、無折損、無缺件,若有無法復原之商品價值損耗(包含無法復原之外盒、膠膜、標籤、貼紙、包裝、保固),依據民法第259條第六項,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若商品有拆封、使用…等任一情事,我方將收取建議售價30%之價格損失。如有毀損而須維修復原,將另收取維修費用!此外,拆封無鑑賞期:本商品性質具備消保法第十九條所定之合理例外情事,拆封後不得於鑑賞期間內不附理由解除契約,如欲退貨請勿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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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包裝定義
●包裝不得有刮傷(含主商品、附件或其他贈品):驅動程式、應用軟體(不可拆封)、作業系統軟體(不可拆封)、電源線、變壓器、電話線●包裝包含外紙箱、內紙箱、配件紙箱、保麗龍、保護袋、贈品等廠商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商品原狀。若需辦理退換,請先勿拆封並保持商品送達時之原狀。
法規小提醒
依電信法49條第3項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另電信法50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專屬取得型式認證證明者及完成符合性聲明登錄者所有。消費者可利用下列網址「https://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進行查詢商品合法,以確保消費權益。

